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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征用权力不可滥用,大理政府请尽快返还口罩!

2020-02-06 saige

应急处置征用权力不可滥用,大理政府请尽快返还口罩!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殿明

        一觉醒来,窗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天地,虽然已过立春,心情却和窗外的冰雪世界一样沉重。

        根据经济观察网记者报道,一份云南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大市卫征【20201-61号),显示云南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为由,于202022日将9件通过顺丰物流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口罩紧急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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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实际上,被征用的这批口罩是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企业采购,用于重庆市疫情防控的紧急物资。在得知防疫物资被扣押后,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23日,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发出一份《关于伤情放行暂扣物资的函》,请求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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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根据媒体的报道,该批被征用的口罩已经被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发放,已无法追回。

        通过网络检索,我们发现,疫情期间被大理卫生健康局征用的并不只这9件口罩。以下,是通过网络搜集的云南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发出的部分《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暂扣通知书》以及其他各地政府部门请求大理政府部门放行口罩的函件。其中,目前能够看到云南大理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的最大文号是61号,就文号的所反映的征用口罩数量,大家请自行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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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各界的批评,新华社就此事件发文《对大理相关部门违背常理的做法,必须给予当头棒喝》。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在看到大理征用重庆口罩的新闻后,顿时是怒火中烧,本次口罩征用事件,多少带着以征用之名行jie之实的味道。但作为一名律师,我还是压下心火,从法律角度就大理市征用行为为大家进行分析。

        一、处置本次疫情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否有权征用单位或个人物资

        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在本次疫情发生后,为有效控制疫情,全国各省市已经相继启动了最高级别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从本次疫情防治的紧急性和重要性来看,为应对本次疫情,政府部门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的征用权限也受到地区的限制。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大理市政府能否征用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采购的口罩

        截止20202618时,除西藏地区仅有1例确诊病例外,其他地区的确诊人数均超过10人,各地区对口罩这一抗疫物资的需求都非常高。疫情之下,口罩作为防疫的重要物资,陡然成为了紧俏物品。不知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手头的口罩基本已经用尽,但几次去药店购买却都是空手而归。

        而再对比一下云南大理和重庆市的疫情严重程度,截止20202618时,云南大理确诊的人数是10人,而重庆市的确诊人数高达400人,比整个云南省确诊人数(截止20202618时,云南省确诊人数133人)的3倍还多。不难看出,对于紧邻湖北的重庆市来讲,疫情严重性比重庆更为严重,对防控疫情的物资需求比云南大理更为紧迫,云南大理政府部门的征用行为明显过于自利,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难怪新华社发文:大理,你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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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我们认为,口罩作为重要防疫物资,防护口罩对于每位普通公民都极为重要,即使是对于个人采购的防护口罩,政府部门亦不宜轻易的采取征用手段,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供给问题,加大防疫口罩的生产,从源头解决问题。我相信,防护物资的缺乏仅是短期的困难,以我国目前所具有超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很快就能解决防疫物资的紧缺问题。

        事件发生后,大理市终于在202026日就暂扣口罩一事的情况发布了通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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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希望大理市尽快退还扣押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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