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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2018-06-25 saige

拘传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整理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那么,关于拘传的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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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传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二、拘传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三、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不仅适用于刑事程序,也适用于行政程序及民事程序,而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只适用于刑事程序。以下是传唤和拘传在刑事程序领域内区分。

1.适用对象不同。拘传只适用于刑事被追诉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而传唤还适用于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

2.拘传是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传唤则不具有强制性

3.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传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而传唤《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的程序,拘传带有强制性,而传唤则是口头或书面告知对方来参加诉讼活动,当然,两者没有合法的正当理由必须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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