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同创圈 > 独家解读

被继承人债务在继承中如何清偿

2018-05-16 saige

被继承人债务在继承中如何清偿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整理

有的债务关系存在的时间比较长,所以说就有可能出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那么在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的债务应当由谁来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同创律师事务所.jpg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方法有两种: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3清偿债务中重要的原则就是法定继承的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如果几个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一般地说,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按照遗嘱和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并执行遗赠。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我们一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创圈TONGCHUANG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

©2017-2024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7008795号-3
技术支持:尚古创新

全国热线:010-82600013

北京总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7层2705

济南分所: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1102

咨询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